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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与环境工程系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28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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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客观、公正、科学地选拔学生,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市政与环境工程系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系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9人,其中:市政工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人,土木水利(市政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1人(含士兵计划1人)。

二、复试形式

复试工作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三、复试组织

(一)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主要成员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导师和教师(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

(二)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组,成员由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共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助理1人。复试工作组根据本细则组织实施复试工作、编制复试试题、组织复试,评定复试成绩。

(三)复试前工作组认真研究复试的内容、方法、要求、评分标准、评分技巧、注意事项及其他技术问题。

四、复试资格及调剂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

2.调剂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如表所示。

专业

方向

调剂接收

专业范围

调剂接收初试科目

科目

科目二

科目三

科目四

081403市政工程

1.水处理及污水资源化技术

2.城市水文及生态用水技术

3.雨洪模拟与资源化利用

4.市政管网优化及智慧运维

0703化学、070501自然地理学、071004水生生物学、071005微生物学、0713生态学、077203流体力学、0776环境科学与工程、0787遥感科学与技术、080103流体力学、081403市政工程、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701化学工程、081703生物化工、081704应用化学、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75遥感科学与技术、0971环境科学与工程。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英语二、

数学一、

数学二、

数学三、

水质工程学、水力学、微生物学、流体力学、化学、水污染控制、市政工程、水资源利用、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化工原理、生态学、水文学、水资源学、地理学、遥感概论、自然资源学原理等相关科目。

085900土木水利

1.市政工程

080103流体力学、081403市政工程、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504水利水电工程、081701化学工程、081703生物化工、081704应用化学、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1环境工程、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5900土木水利以上专业优先调剂进入复试。若生源不足则调剂077503计算机应用技术。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英语二、

数学一、

数学二、

数学三、

水质工程学、水力学、微生物学、流体力学、化学、水污染控制、市政工程、水资源利用、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化工原理、资源与环境综合、水文学、水资源学、计算机等相关科目。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名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

2.学校对申请人的调剂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公布,并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初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前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297267227@qq.com,复试时携带原件。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专业课考查科目《水质工程学》。

3.加试科目考查《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和《水分析化学》。

4.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以下4个部分:

1)综合素质考查内容(30%):

考查形式为自述与交流。

自述:两至三分钟,内容自行确定,考察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交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2)外语口语、听力及应用能力考查内容(20%):

考查方式:采用问答方式考查学生外语能力。

3)基础及专业知识考查内容(40%):

考查形式:考官提问和抽签回答问题。主要考查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4)科研潜力及素质考查内容(10%

主要面试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研究能力。

(二)考试形式

复试总成绩为 100 分,由两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成绩,按照60%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形式,计划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为1:2

注:初试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复试。

六、成绩认定及录取办法

(一)成绩认定

1.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权重为70%)和复试成绩(权重为30%)之和。

2.初试成绩按100分制折算,即:初试成绩=总分/5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确认拟录取

参加本次复试的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确认。

七、其他说明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1.考生应随时关注公布的复试考生名单,注意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

2.考生需提前规划行程,确保准时参加现场复试。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方案》执行。

(三)本实施细则如有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3-418792615369304245

联系人:董老师

QQ群:923548746

邮箱:2972672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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