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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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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组:

为了保障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校政[2014]9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中,“公共英语I”更名为“基础英语”,学分2,学时54,开课学期为第一学期。“公共英语II” 更名为“学术英语”,学分2,学时36,开课学期为第二学期。原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外语”课程,各导师组可根据本学科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培养方案中的其他课程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进行增减变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后,将打印版1份由导师组组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于7月10日交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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