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组、导师: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环节教学和管理工作,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自11月16日开始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情况;
2、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指导情况。
3、研究生开题及毕业论文撰写情况。
4、2014-2015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
二、时间安排
第十二周、十三周(11月16日---11月27日)为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周。
三、检查方式
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系、部)两级检查制度,以二级学院(系、部)自查和研究生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全面自查,挖掘典型,发现问题与不足,填写《河北建筑工作学院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报告》。
2、听课。凡给研究生上课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和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社科部为主任和副主任,外语学院为院长和主管研究生教学的教研室主任)每人至少听课1次,并填写《研究生听课登记表》。
3、导师对研究生指导情况进行自查。导师根据本学期指导研究生的情况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情况自查表》。
4、各二级学院(系、部)召开研究生代表座谈会,每个二级学科(领域)参加座谈会的研究生代表至少2名,并填写《研究生对导师指导情况调查表》和《研究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调查表》。
5、以上统计表于11月30日前交到研究生部学位与培养科。
四、检查情况汇总
研究生部负责对所有检查材料进行汇总,将检查情况通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相关教师、导师进行约谈,督促改进。
本通知及附加可以到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附:期中教学检查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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