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校政【2013】117)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结构工程:谢军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刘仲洋
二、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政【2015】5)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岩土方向):孙婧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结构方向):谢军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市政方向):崔立莉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防灾方向):刘仲洋
三、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副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硕士研究生副导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史慧芳,对应第一导师:郭晓君
李孟波,对应第一导师:崔英伟
王爱清,对应第一导师:崔英伟
武 欣,对应第一导师:王金奎
李鹏飞,对应第一导师:蒋希雁
阎 杰,对应第一导师:麻建锁
牛建会,对应第一导师:刘春蕾
张立昆,对应第一导师:王琬
吴海燕,对应第一导师:张迪妮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来电或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4187725 电子信箱:hbjgyj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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