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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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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校政【2013】117)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结构工程:谢军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刘仲洋

二、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政【2015】5)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岩土方向):孙婧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结构方向):谢军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市政方向):崔立莉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防灾方向):刘仲洋

三、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副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硕士研究生副导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史慧芳,对应第一导师:郭晓君

李孟波,对应第一导师:崔英伟

王爱清,对应第一导师:崔英伟

武 欣,对应第一导师:王金奎

李鹏飞,对应第一导师:蒋希雁

阎 杰,对应第一导师:麻建锁

牛建会,对应第一导师:刘春蕾

张立昆,对应第一导师:王琬

吴海燕,对应第一导师:张迪妮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来电或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4187725 电子信箱:hbjgyj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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