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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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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导师组、导师:

为了确保201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修订)校政〔2015〕157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7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

请严格按照《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中的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行,即:第六学期,6月15日前,二级学院、各导师组组织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逾期没有完成答辩或不能提交全套材料,导致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的,责任自负。

二、答辩须知

1、按学校相关规定,对于欠费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学院和研究生部不予受理。

2、每位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均须使用PPT进行答辩,答辩过程用时25分钟左右,其中讲解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答辩主要对研究生期间的研究工作进行阐述,无须宣读英文摘要。

3、每位参加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答辩前2小时前将PPT拷入指定教室。

4、答辩结束请各答辩秘书汇总相关材料并交二级学院!

5、各相关学院、导师组、导师、2017届硕士研究生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2017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答辩须知》中的硕士研究生答辩前资格审查、论文答辩准备工作、答辩程序、答辩完毕注意事项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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