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校政【2013】117号)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结构工程:阎杰
市政工程:裴宏伟、李润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刘晓群、狄巨星、温秀梅、王剑雄、赵建光、康洪波、孙皓月、司亚超、吕国、岳杰、王利民、李超、龚志广、庞慧、高丽婷、赵巍
二、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政【2015】5号)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结构方向):阎杰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市政方向):裴宏伟、李润玲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城市规划与设计方向):张鑫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设计方向):张鑫
三、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副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硕士研究生副导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胡建林,对应第一导师:崔宏环
李雪飞,对应第一导师:崔宏环
丛晓红,对应第一导师:张立群
樊旭英,对应第一导师:李章珍
刘继文,对应第一导师:刘春蕾
曲宇宁,对应第一导师:刘春蕾
刘晓波,对应第一导师:罗 义
阎 阳,对应第一导师:郭晓君
李 磊,对应第一导师:王 焱
四、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聘任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规定(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在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曹迎春、和国富
建筑技术科学:高力强
市政工程:郑蕾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来电或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4187725 电子信箱:hbjgyj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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