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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26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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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校政【2013】117号)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结构工程:阎杰

市政工程:裴宏伟、李润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刘晓群、狄巨星、温秀梅、王剑雄、赵建光、康洪波、孙皓月、司亚超、吕国、岳杰、王利民、李超、龚志广、庞慧、高丽婷、赵巍

二、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政【2015】5号)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结构方向):阎杰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市政方向):裴宏伟、李润玲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城市规划与设计方向):张鑫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设计方向):张鑫

三、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副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由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硕士研究生副导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胡建林,对应第一导师:崔宏环

李雪飞,对应第一导师:崔宏环

丛晓红,对应第一导师:张立群

樊旭英,对应第一导师:李章珍

刘继文,对应第一导师:刘春蕾

曲宇宁,对应第一导师:刘春蕾

刘晓波,对应第一导师:罗 义

阎 阳,对应第一导师:郭晓君

李 磊,对应第一导师:王 焱

四、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聘任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规定(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在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下列人员通过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曹迎春、和国富

建筑技术科学:高力强

市政工程:郑蕾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来电或来信反映。

联系电话:4187725 电子信箱:hbjgyj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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