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处: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政〔2015〕156号),现将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目标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旨在研究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相适应、富有创新特色并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前沿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的问题,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与水平。
二、立项要求及范围
项目参考《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应重点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实践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教学资源建设,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注重研究生素质能力培养、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问题。已列入国家、省、学会等各级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人要紧密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就学校研究生教育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自拟题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主持人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的研究。
2.项目参研人只能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
3.项目研究总人数6人以内(包括主持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范围自拟选题后要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3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的初审,并在“所属部门推荐意见”栏内写明评审意见。
2.各部门统一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盖部门公章。
3.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行政楼A516),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由各部门汇总后集中送到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文件名称:学院(部门)名称--2021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材料,联系电话:4187725。请各部门按照《立项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严格把关,装档整齐、规范。
附件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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