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研工作量考核及计算暂行办法》(校教〔2014〕5号),即日起开展我校2021年度研究生教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核算期间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二、核算范围
在学校备案并登记的有关研究生的教研类项目、论文、成果、奖励等。科研类成果不在教研工作量统计范围内,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科研工作量和教研工作量,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本科教研工作量和研究生教研工作量。
三、核算说明
1、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研工作量考核及计算暂行办法》(校教〔2014〕5号)规定执行。
2、申报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申报表》,只填报本人是第一负责人的教研成果。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研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负责人酌定教研工作量分配比例并填写《教研工作量分配表》,且全体成员签字。附件中省级示范课和案例库立项和结项、校级研究生教研项目文件中的项目,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3、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审核、仔细核对,同时做好本单位的留底备案工作。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申报表》、《教研工作量分配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汇总表》(每单位1份)。
(2)电子材料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申报表》、《教研工作量分配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年度教研工作量汇总表》(每单位1份),邮件名“X单位2021研究生教研工作量”,个人表格以“姓名申报表”、“姓名分配表”命名。
3、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日,请各二级单位务必按期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核算用表和文件.zip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