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和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公布的《201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参与此次专项评估工作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05.21——2018.05.25。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部联系。
联系电话:0313-4187725。
艺术设计领域专项评估材料
参评点自我评估报告 ※相关附件
参评点情况表 ※相关附件
参评点支撑材料一 ※相关附件
参评点支撑材料二 ※相关附件
参评点支撑材料三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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